上海居住证积分120分怎么算
一、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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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43岁上海职称积分怎么算的积30分
年龄56~60岁的积5分
年龄43~56岁的每加1岁减2分
Ps:年龄积分这块更高分值30分
二、学历和技能
1、学历
大专(高职)50分
本科60分
学士90分
硕士100分
博士110分
二、技能
技能5级积15分
技能4级积30分
技能3级积60分
技能2级(中级职称)积100分
技能1级(高级职称)积140分
1、学历和技能只能选一项算积分
2、正文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上海职称积分怎么算,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一年内累积六个月缴纳社保不低于1倍社保基数
0.8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25分
1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50分
2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100分
3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120分
每满足1年基础社保加3分,补交的社保无效,劳动合同的缴费单位不一致无效。
上海居住证积120分其实不难,上海职称积分怎么算你只要有本科学士学位就可以积90分,年龄小于43岁就可以积30分,这样就120分上海职称积分怎么算了
上海居住证积分怎么算
上海居住证积分上海职称积分怎么算的计算方式总的说来包含两个方面上海职称积分怎么算,即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通过这两个指标的各项细则规定,进行积分累加计算。
对于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详细指标。
年龄指标更高分值30分,具体分配为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上海职称积分怎么算;教育背景指标更高分值110分,持证人的学历不同分值不同,分别为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更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四级积30分,三级积60分,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其他中级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另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外来人员上海积分怎么算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上海职称积分怎么算,上海居住证基础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年龄
年龄指标更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上海职称积分怎么算,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上海职称积分怎么算,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更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上海职称积分怎么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更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更高120分。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更高分值1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六)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七)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更高分值20分。
(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九)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更高分值11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 *** 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 *** 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十)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更高分值40分。
第八条(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拓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是由上海市 *** 印发的一个居民证管理办法。
《办法》由上海市人民 *** 于2017年12月28日发布,共五章二十四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7月市 *** 印发的《办法》(沪府发〔2015〕31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 *** 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总积分标准分值120分。相对于之前的试行办法,部分指标有所调整,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可获得120分的加分,若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将被“一票否决”。
《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积分制度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参考资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百度百科
上海积分怎么算
上海积分算法如下:
1、在名下房产方面,认购申请时,认购对象名下按新房限购策,无房的加20分。
2、认购对象是上海户籍家庭,名下1套住房的,加5分。另外,认购对象在2021年1月22日后赠予别人的住房,计入认购对象名下,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的记入认购对象名下,在5年内有购房记录。
3、认购申请时,认购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且5年内无购房记录,加20分。认购对象是上海籍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且5年内无购房记录,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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