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落户详细政策2022
上海居转户激励政策&直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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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励、职称、高技能人才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郊区或偏远地区
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3、近四年36个月两倍社保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投资和创业人才
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更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
5、科创人才
(1)、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2)、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3)、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之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4)、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之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5)、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6)、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6、临港新片区人才
(1)、在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2)、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3)、同时,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7、张江科学城人才
(1)、对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上海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2)、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上海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条件:
之一类:创业人才
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之一完成人。
第三类: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第四类: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上海临港人才引进落户需要学历吗
需要。查询上海落户政策显示,上海临港人才引进落户需要学历。上海,简称“沪”或“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
上海临港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人才如下:
1、学历型人才。包括上海临港职称落户,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上海临港职称落户,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上海临港职称落户;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上海临港职称落户;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上海临港职称落户;
2、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3、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的;具有 *** 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的;具有高级 *** 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4、创业型人才。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5、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上海临港新片区最新落户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政策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 *** 。将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的基本年限要求由5年调整为10年。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上海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并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 *** 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老人随迁将子女入上海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上海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本市认定的任期内的高层次人才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可直接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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