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定要怎么做?
上海中级职称评定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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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工程师中级职称的基础条件
(1)具有上海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申报专业工作。
2、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助理工程师满2年。
3、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助理工程师满4年。
4、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助理工程师满4年。
三、申报工程师中级职称的论文、论著要求
报送的论文应当是本人在取得助理工程师后独立撰写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1-2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评委会将采用第三方软件对申报人所提交的主送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学位论文不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3、公开发表的论文,确保打印件与所提交的发表论文复印件完全相同。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四、申报工程师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每年需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2019年职称评审之前,需完成《知识产权》、《创新知识(初级)》、《项目管理(初级)》、《人工智能及应用》等公需科目课程学习60学时(与2018年累计计算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30学时,含面授课时20学时、在线课时10学时(面授课时可以抵扣在线学时);选修课为30个学时,均为在线学习。
另外,对2017年前参加的公需科目学分,按1学分对应3学时计算。对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未超过五年期限的,可分别折算为3个公需科目学时。
五、申报工程师中级职称的其它条件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须提供的材料。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实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材料(近5年内取得),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中级职称的业绩证明材料怎么写
证明
现证明XXX在何时至何时在我公司工作已满5年整
特此证明!
XXX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日期
补充:
1、业绩包括的方面很多,主要是你做过的工作。业绩一定要有证明的,除了相关部门盖章,你本人单位一定要盖章。你承担的工程,工程要写明是哪一级的,省级以上的更好了,加分多。当然一定要圆满完成任务。哪一级的工程就到哪一级的主管部门出据证明
2、中级职称,一般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其也指的是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中级职称项目证明材料填写
中级职称评定证明材料怎么填写:
一、封面
1.单位:规范填写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名称。要求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2.姓名:规范填写申报人姓名。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尤其要检查姓名中同音字。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下同)。
3.任教学科:按现任岗位填写。统一规范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学前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初中英语”等,不得填写“高中外语”、“初中外语”等。(下同)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按过渡后的名称填写,如“一级教师”。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统一后的中小学职称(职务)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如“高级教师”。
6.填表时间:用 *** 数字。注意不要漏填。
二、基本情况
1.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等按一般填表规范填写,并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确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2.教龄: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不同学段的教龄相加即为申报人的教龄。
3.现兼任行政职务: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行政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4.班主任年限: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不同学段、时段班主任工作年限可相加。
5.辅导员等工作年限: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填写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辅导员等其它育人工作的工作年限,不同学段、时段辅导员工作年限可相加。
6.取得学历情况:填写获得之一学历(含)以来的学历教育情况。请准确填写,并与佐证材料一致。
7.现专业技术职称:同封面要求。
8.获得资格时间: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获得时间。
9.首次聘任时间及年限: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首聘时间及聘任年限。
10.最后聘期:填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最后一次聘任时间,填写到月份。
11.聘任年限: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任职年限。
12.教师资格种类:按规范的教师资格名称填写。
13.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要仔细核对无误。
14.学校所在地:在对应的表格中打“√”。
15.外语考试情况:如实填写语种、类别级别、成绩,如英语 综合A 65分”,注意要与外语考试证书内容一致。免试人员填写“免试”字样。
1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分别在“考试取得模块”和“免试模块”栏对应填写通过和免试的模块。对于免试部分模块人员,要求特别注意核查免试模块在专业模块和通用模块分布上,是否符合免试规定。
17.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按年度顺序填写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如:2009年度 优秀,2010年度 称职等)
18.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完整的工作和学习经历,时间上不能有间断,如工作期间参加脱产学习,请一并填写。“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栏,在中小学校工作的时段,应如实填写学校管理、班主任、后勤或教学工作,如果同时承担几项工作,请一并填写。
19.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20.农村学校任教情况:如实填写任现职以来在农村学校(含县教育局认定的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或交流的工作经历。
三、师德表现与育人工作
1.任现职以来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情况:如实填写担任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及其它育人工作(指导课外活动、社团活动或兴趣小组等)。
管理或辅导班级及人数:如“高一(2)班 50人”。
成绩效果: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按起止时间段填写。
2.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奖励(包括师德奖励)情况:指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人事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表彰奖励以及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等单项奖励。如“县优秀教师”等。限填三项。注意批准机关名称要与佐证材料上的公章一致。
3.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情况:按时间顺序如实填写。
四、教学情况
1. 任现职以来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情况: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的情况。
学生人数、周学时数、总学时数,按实际所任班级学生总人数、每周实际上课时数及总的学时数填写,不能填写估计数字,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简要说明。
2. 任现职以来备课工作情况:任现职近五年来的情况。
3. 任现职以来指导课外教学实践活动及指导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建设:任现职近五年来的情况。
4.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奖情况: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业务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如“教学能手”、“课堂教学获奖”等。不限级别。限填三项
5.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与提交的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意见 表一致填写。
五、教学研究情况
1.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作品情况:指任现职以来的情况。限填三项。
“题目”栏:先注明“论文”、“著作”或“教材”,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XXX》”
“位次”栏:按“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填写,如申报人为第2位完成人,3人合作完成,填写“2/3”;如独立完成,填写“独立”。
2. 任现职以来完成教研项目(包括校本教研)及获奖情况:
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在教学研究(包括校本教研)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限填三项。学校评价栏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六、示范引领作用
1.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教师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2. 任现职以来公开课情况:指任现聘任职务以来开展公开课、示范课、观摩教学、教学比赛等方面的情况。不限级别,不限是否获奖。评议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3. 任现职以来教学改革情况:如实填写任现职以来参与的教学改革情况,学校(单位)负责监督其真实性。
七、个人总结:按要求填写。学校要负责个人总结内容真实性的监督。
“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如下承诺语:“诚信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亲笔签名。
八、审核评价情况
此栏目所有“评价意见”要求简明扼要、言之有物、恰如其分,杜绝官话、套话。“签字”栏由相应的负责人(学生代表)亲笔签名。
1.师德考核情况:由学校(单位)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对评审表中所有师德考核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鉴别,并填写评价意见。
2.教学工作评价情况:“所教学生综合评价意见”栏:由学校组织申报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对申报人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评价意见”栏: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由申报人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对申报人所填教学工作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鉴别,并认真评议,形成评价意见。
3.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审核意见:要填写具体意见,加盖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4. 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按要求填写,要有简要的评价和明确的态度,学校(单位)须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九、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填写明确意见,学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十、呈报部门意见:由设区的市教育局、人社局分别表明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盖呈报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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