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级机械工程师职称通过率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申报职称机电的数据的数据上海申报职称机电的数据,2019年上海中级机械工程师职称通过率为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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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级职称评定
初级:大专毕业3年 本科毕业1年
中级:大专毕业7年 本科毕业5年
高级:本科毕业11年
上海机电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
上海机电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要求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第四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浦东新区),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
二、评审范围
以浦东新区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且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受理。
三、评审专业
1、电气(电站设备、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输变电系统、电气装备技术管理)
2、机械(机械设计与制造、热加工)
四、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 *** 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后,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五年。
4.获得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
5.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6.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7.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工程师任职资格。
2022上海市卫生系统高级职称申报人数多少
278人,根据上海市卫健委公示信息显示,2022上海市卫生系统高级职称申报人数有278人。
上海机械工程师职称怎么评?
机械工程师属于中级职称,其评定方式可以分为企业评定和社会评定两种方式。
所谓的企业评定,也就是由上海市人社局职改办认定的企业中评委根据评聘标准进行评定。需要申请评定中级职称的人员,向本企业的中评委提交相关的评审申请,由企业中评委经过评定,并经上级批准后就可以取得中级职称了。
所谓社会评定,也就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及在私营企业、其它非公企业的人员,企业没有被授权评审中级职称的,相关人员可以到从业所在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申请中级职称的评定。
2017年4月,上海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规定了评审流程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市各系列(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由职称评审机构、专业技术类考试机构、用人单位根据职称评聘标准制定,一般通过职称评审通知、职称考试通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通知等文件发布。
文件规定了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和聘任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需具备相应的职称申报条件。
职称申报条件主要内容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 *** 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岗位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三)学历学位
学历学位按照国家教育部或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标准执行,填写需适当区分。
1.学历。学历分为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含电视(开放)大学、函授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等)。职称申报时应分类填写,如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研究生,在职专科、在职本科、在职研究生等。
2.学位。学位填写按学位证书执行,其中,硕士学位分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职称申报时应分类填写。按招生学科门类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13大类的为学术学位;其他如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工程硕士等为专业学位。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是指取得职称资格(或者符合规定的聘任条件)后的聘任时间。
1.截止时间。申报职称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计算一般为:上半年申报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6月30日;下半年申报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
2.计算办法。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五)继续教育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5号令),申报人员应符合以知识更新为主的继续教育规定科目的培训学时。继续教育的科目和学时计算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论文(含技术工作总结等)
公开发行的论文一般应发表于省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上。提交时须注明期刊的国内统一刊号(CN号)、国际刊号(ISSN号)、时间、作者排名、字数等(在报纸上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参照执行)。在行业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一般应为独立撰写。 *** 刊物发表的论文,应注明刊号、时间,明确作者身份。对部分系列(专业)未发表的论文,提交时应说明本人和他人的成果和贡献。
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应用型人才的评价可以项目报告、技术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作为论文的替代,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推行代表作制度,提交的代表作应为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具有代表性的突出成果或作品,须明确个人排名及贡献,并经单位核实。
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七)专业技术业绩
根据各系列(专业)需要,评审机构可以制定相应的业绩考核要求作为职称申报条件。如临床卫生专业将临床工作量和质量考核作为申报条件;中小学教师将授课学时数作为申报条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工程师将高新技术成果数量作为申报条件等。
(八)获奖和专利
用于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获奖项目一般应为省市(部)级以上 *** 认定的专业奖项,或行业内公认的权威奖项。集体奖项应说明个人在其中的作用和贡献。
用于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专利项目,一般为发明专利,申报人为主要技术研发人员,并且该专利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九)其他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市各系列(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同意,评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制定其它必须的条件作为申报条件。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需要,制定与岗位聘任相关的条件作为聘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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