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职称怎么转回来?
外省职称转入在符合相关条件外地职称如何转入上海的情况下外地职称如何转入上海,需办理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所需材料及程序如下:首先个人需向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外地职称如何转入上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县区职改办)经严格审核外地职称如何转入上海,加盖单位公章,最后由有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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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上海需要些什么材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取消外地职称如何转入上海,不用办理转移手续了。
原来的规定,供参考
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出本地的办理流程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的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有关部 门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或中央有关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需提供资料(由申请人处理):
(1)、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调入方单位出具工作介绍信 (3)、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证原件。
(4)、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一份。
3、调转程序(由财政部门处理): 调出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接到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申请后,经逐级审核后由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二份交由当事人携带给调入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一份留存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中应记载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年检有效截止日期、继续教育情况、调转时间等内容。请外地职称如何转入上海你备齐资料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财政局)办理转出手续。
4、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调出本地请与调入方财政部门联系,是否同意接收。
5、办理工作时间:即时办理完毕(约30分钟)。
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迁入当地流程
一、 迁入注册条件:必须在当地有工作单位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户口不限)。
二、调转程序
1、先咨询原发证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调转手续,由当地财政局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盖公章,交由当事人携带,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区的财政部门办理重新注册登记手续(超过90天不予接收)。
2、以上手续办好后到当地工作单位辖区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填写好后并加盖当地工作的单位公章,按表格说明填写,备齐有关资料到单位所属辖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转入手续请带齐如下资料:
①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②身份证、毕业证、电算化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有职称证的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⑤《XX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一份,
⑥原财政局提供的表格,
⑦会计从业证原件。
三、其他规定:
1、会计从业证按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即工作单位在哪个区必须到所在区财政局办理注册手续。
2、经审核,符合我们规定的外地迁入会计从业证将会更换成当地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何从外地转入上海?
参考《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调转办事指南》:
用户对象
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3.《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13】25号)
申请条件
(一)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各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建设兵团财务局管辖范围之间发生变化的。
(二)持证人员在本市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管辖范围之间发生变化的。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委托 *** 人持申请材料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理场所办理。
2.受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接受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
3.审核。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查。
4.调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转出或转入会计人员。
办理期限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机构
本市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即上海市财政局、各区县财政局。
受理地点
(一)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税务登记在市级税务机关的,由上海市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
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二)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按人员经费财政拨付关系属市级财政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由上海市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
上海市财会管理中心
(三)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属上海地区铁路系统的,由上海市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
上海市财会管理中心
(四)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按税务登记关系在各区、县税务机关或人员经费财政拨付关系属各区、县级财政的,由各区县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
浦东新区财政局:浦东新区便民服务中心 长宁区财政局:长宁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徐汇区财政局: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 黄浦区财政局: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静安区财政局: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杨浦区财政局:杨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虹口区财政局:虹口区会计管理中心 普陀区财政局:普陀区财政局
金山区财政局:金山区财政局 松江区财政局: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青浦区财政局:青浦区财政局 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
嘉定区财政局:嘉定区财政局 宝山区财政局:宝山区财政局
崇明县财政局:崇明县财政局
(五)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在本市其他组织工作的,由单位所在地的同级区县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
(六)与单位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按户口(居住)所在地由各区县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
受理时间
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各受理地点定)
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见受理地点
决定机构
本市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即上海市财政局、各区县财政局
转上海户口中级职称
在上海拥有一张中级职称证书,不仅可以让你升职加薪,还可以助你用职称落户上海,以职称落户上海为例,考的证书就需要与工作行业匹配,否则落户是不认可的。
上海中级职称落户政策及条件:
1、持《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缴纳上海社保累计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缴纳所得税;
4、有 *** (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无违反国家政策、无不良记录。
上海中级职称落户政策及条件:居转户中级职称要求
1、是否符合考取职称的要求,以中级工程师职称为例:
(1)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的社保条件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理工科专业毕业,大专毕业7年,本科毕业5年,硕士毕业2年。
2、用于居转户的中级职称,需要在上海居转户中级职称目录中。
3、职称需要和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取得中级职称(通过考试或评审),并受聘在专业岗位。中级职称申请居转户的话,一定要有单位对应岗位所出的聘书,和取得中级职称时拿到的考试合格登记表。
4、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完成中级职称要求的继续教育的学习。
外地高级职称,本科,上海有房产,工作单位是高新技术企业 ,持人才引进居住证2年,转上海户口有哪些途径
持人才引进居住证的需要连续在上海缴纳社保年限超过7年,具体的细节你还是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查询,里面的具体资料很齐全的。
2013年6月17日,上海市 *** 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在 *** 网站上公布了实施细则原文和政策问答,方便公众查询。持证人员如想进一步了解相关问题,还可通过以下三个渠道咨询:市、区人才服务中心、21世纪人才网网上咨询中心、市人事业务咨询受理中心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之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深化本市户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吸引人才来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确定年度总量,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税务、教育、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 ***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更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第七条(申请的提出)
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交用人单位,同时附有关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第八条(申请材料)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受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
第十条(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员。
第十一条(迁入户口)
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十三条(总量调控)
本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照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第十四条(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实施细则)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施行期限)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外省的中级职称如何在上海复评
1.中级职称是否已经进入外地职称如何转入上海你的档案了外地职称如何转入上海,这很关键外地职称如何转入上海,如果是,
2.外地职称如何转入上海你应当把江苏评的职称调回上海,也就是说把江苏的中级证件转换成上海的中级证件,这样才有资格在上海评高工啊(如果外地职称如何转入上海你和上海人事局很熟的话,就没这么麻烦了)
不知道是否解答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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