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上海需要什么条件2020
落户上海需要的条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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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持证7年、缴纳社保满84个月者。
2、拥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职称》或2倍以上社保。
3、拥有上海市房产者。
4、最近连续3年社保高于上海社平工资2倍、或个税高于同行业中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申办者可不需要职称。
注:居转户跟居住证120分无关,居转户只需持居住证满7年,社保满84个月,有职称即可。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激励条件同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更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上海积分落户政策2020
(一)年龄
年龄指标更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更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更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更高120分。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更高分值12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六)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七)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更高分值20分。
(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九)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更高分值11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 *** 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 *** 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十)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更高分值40分。
第八条(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
《上海市人民 *** 关于印发上海高级职称落户2020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7号)
之一步(以2020年7月份为例)上海高级职称落户2020:
预审提交资料上海高级职称落户2020:
1.本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学历学位
4.税单
2018年12月前 上海税务网站打印
2019年个税 上海税务局打印 或 电子税务局:
5.社保单 上海人社自助/12333 网站打印
第二步 系统里面提交资料(需要提交和准备的材料如下):
序号
附件类型附件说明备注1*基本材料主申请人身份证主申请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2*基本材料主申请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主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原则上农业户口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请先在户籍地把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之后再申报。也有多个农业户口办理成功的案例。3*基本材料主申请人更高学历、学位证书主申请人更高学历为专转本、专升本、自学考本本科学历、学位的,另需提供前置大专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分开,不要放在同一个文件里面。
基本材料外省市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在沪工作未满两年的请提供,如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
基本材料外省市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在沪工作未满两年的请提供
4*基本材料承诺与授权
见附件,打印签名后扫描。
基本材料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高级职称评审表、事业单位离职材料等)按样张上传高级职称评审表,现场受理时需递交 *** 复印材料
2020上海落户个人准备什么材料
上海常见落户方式为居转户,居转户材料有《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本市区以上税务机关出具上海高级职称落户2020的持证人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全市范围)和网上查询的用户名及密码、现居住地及户籍地乡镇人民 *** 或街道办事处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身份证等。
具体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2本市区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全市范围)和网上查询的用户名及密码
3现居住地及户籍地乡镇人民 *** 或街道办事处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4单位报送人员介绍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为企业非法人的,需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5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6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7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
8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考评等材料、单位聘任等材料;本市核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及考评等材料、单位聘任等材料;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及复评等材料、单位聘任等材料;经认可由等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考评、注册等材料、单位聘任等材料
9有效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通过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婚育证明材料上海高级职称落户2020:◆已婚者:结婚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离婚者: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判决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1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同意落户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2子女随迁材料:(1)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3办理所需的证明材料:(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奖励的个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本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3)本市核发的高级 ***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4)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6)投资人的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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